MOFA TAIWAN SCHOLARSHIP
外交部(MOFA)臺灣獎學金
獎助項目、申請資格及聯絡資訊
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臺灣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計畫,以鼓勵優秀外國學生來臺求學及增進雙邊交流與邦誼,特訂定本要點。
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學生,不適用本要點規定。
先修華語期間
受獎學生於先修華語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學位學程期間
受獎學生於學位學程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三萬元。
在臺費用
受獎學生須自付在臺所有費用,本部不再提供其他津貼補助。
來臺及返國機票
本部提供每位受獎生來臺及返國最直接航程單程經濟艙機票各乙張。
學雜費優惠
大學院校得提供受獎生學雜費優惠。
既有受獎學生適用規定
本要點生效前,已請領先修華語獎學金之受獎學生,於原受獎期限屆滿前,仍依原適用規定請領獎學金,不適用第一項規定。
先修華語期間:每月新臺幣 25,000 元
學位學程期間:每月新臺幣 30,000 元
1.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
2.未具我國國籍。
3.未具我國僑生身分。
4.未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等級學位課程。
5.受獎期間非為我國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6.未曾被我國政府機關或相關機構註銷獎學金資格。
更多資訊請至「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網站」查詢。
前往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網站
https://taiwanscholarship.moe.gov.tw/web/index.aspx
聯絡人
巢沛瑄(Ms. Judy Chao)
電話
+886-2-2882-4564 #2396
傳真
+886-2-8861-3491
電子信箱
judychao@mail.mcu.edu.tw
提醒:獎學金名額、申請資格、獎助內容、申請期限及應備文件,請以受理申請之駐外館處及相關單位公告為準。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aiwan Schola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