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只要符合條件,政府補助你學習外語!有減免甚至免學費的英、日文課可以上?
想要學習實用職場英文嗎?想要學習基礎商用日文嗎?
來參加高雄大學語文中心與勞動部合作的產投課程吧!(附件為簡章)
課程大綱內容如下:
職場與社交實用英文班第01期(實體課程)
師資介紹:王靜嫻 老師
學歷:英國南安普頓大學 英語教學
報名日期 :113/08/05 12:00 ~ 113/09/01 18:00 (若開放報名時間超過1個月以上,表示本班曾變更訓練期間)
預定訓練起訖日期:113/09/04 ~ 113/11/13
上課時間:每週三18:20-21:20上課
上課地點: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綜合大樓104教室)
報名網址: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58343&plantype=1
商用基礎日語會話班第01期(實體課程)
師資介紹:陳建如老師
學歷:日本國立東京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保健學碩士、應用日語系碩士班
專長:保健學、日語教學、日文翻譯
報名日期 :113/08/05 12:00 ~ 113/09/01 18:00 (若開放報名時間超過1個月以上,表示本班曾變更訓練期間)
預定訓練起訖日期:113/09/04 ~ 113/11/13
上課時間:每週三18:30~21:30上課
上課地點: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綜合大樓105教室)
報名網址: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58342&plantype=1
費用與減免資格:
實際參訓費用:$3,750,報名時應繳費用:$3,750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3,00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750)
一般勞工政府補助訓練費用80%、全額補助對象政府補助訓練費用100%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 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 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注意事項: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規定 第30點、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 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0%。但已逾訓練 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